一、宗旨
成立家长委员会的宗旨在于:在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架起一座联系桥梁,沟通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共商教育下一代的大计。
二、组织
1、家长委员会的组成,由教导处负责,年级组执行。
2、各班推选二名代表。年级组内的代表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兼顾不同层次,不同情况。
3、全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各年级成立家长委员会年级分会,各分会推举1名主任委员,组成学校主任委员。
三、任务
1、沟通学校与家庭教育的联系,统一教育的指导思想,使学校与家庭密切配合,共同沿着正确的方向培养教育学生。
2、反映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不断地改进工作。
3、研究和改进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介绍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及经验,表彰教育子女有方的先进典型。
4、争取公安机关和党政部门的支持,同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坏人坏事及歪风邪气做斗争。
5、创造条件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动。
四、工作方式
1、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年活动两次。
2、由校长代表校方,向家长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3、由家长向学校反映家长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双方共同商讨学生管理及思想教育大事。
5、期中、期未考试后,在校家长会上,由家长委员会代表,向全体家长讲话,介绍家长委员会工作情况。表彰教育子女有方的家长,促进个别不负责的家长。
合肥47中
200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