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学校概况 > 规章规划
合肥47中家长委员会制度
字体【 】 【发布日期:2010-3-13 17:05:57】 【来源:合肥47中】 【阅读次数:次】

一、宗旨
    成立家长委员会的宗旨在于:在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架起一座联系桥梁,沟通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共商教育下一代的大计。

二、组织
    1、家长委员会的组成,由教导处负责,年级组执行。
    2、各班推选二名代表。年级组内的代表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兼顾不同层次,不同情况。
    3、全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各年级成立家长委员会年级分会,各分会推举1名主任委员,组成学校主任委员。

三、任务
    1、沟通学校与家庭教育的联系,统一教育的指导思想,使学校与家庭密切配合,共同沿着正确的方向培养教育学生。
    2、反映家长和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不断地改进工作。
    3、研究和改进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介绍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及经验,表彰教育子女有方的先进典型。
    4、争取公安机关和党政部门的支持,同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坏人坏事及歪风邪气做斗争。
    5、创造条件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动。

四、工作方式
    1、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年活动两次。
    2、由校长代表校方,向家长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3、由家长向学校反映家长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双方共同商讨学生管理及思想教育大事。
    5、期中、期未考试后,在校家长会上,由家长委员会代表,向全体家长讲话,介绍家长委员会工作情况。表彰教育子女有方的家长,促进个别不负责的家长。

合肥47中
2005年9月修订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5 合肥市第四十七中学 版权所有  皖ICP备10000608号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五河路227号  电话:0551-5600799  邮编:23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