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党建专栏 > 党工活动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合肥47中“做好老师之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主题学习活动
字体【 】 【发布日期:2019/3/14】 【来源:李平】 【阅读次数:次】
    阳春三月,乍暖还寒,嫩芽初绽。3月13日下午4:40,合肥47中阶梯教室洋溢着浓浓的学习氛围。继上周 “做‘四有’好老师之要有理想信念”主题学习活动后,学校党支部本周接着开展了主题为“做好老师之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学习活动。学校党支部书记刘瑞林、副书记胡茂侠及校行政班子和全体教师参与了学习。
    首先,胡茂侠校长强调,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做一个好老师,要有道德情操”。习总书记把道德情操作为好老师的一个标准,一面镜子,为教师加强道德修养指明了方向。我们作为老师必须要不断加强师德修养,用高尚的道德情操要求自己,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去感染、教育学生。
    接着,胡校长从四个方面带着老师们学习了《做一个有高尚道德的教师》。一是教师要做道德修养的模范。“师者,人之模范也。”教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教师必须是道德高尚的人群。合格的老师首先应该是道德上的合格者,好老师首先应该是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二是教师要做职业道德的模范。好老师的道德情操最终要体现到对所从事的职业的忠诚和热爱上来。好老师应该执着于教书育人。三是教师要做遵守道德的模范。遵守道德不但是教师的自我要求,也是教育学生的必然要求。正人先正己,要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潜移默化影响和带动学生。四是教师要做传授道德的模范。教师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传道授业解惑中,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
    最后,刘瑞林书记总结发言。《论语》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道德情操,是好老师践行教育使命的核心品质。“教,上所施,下所效也”,立德先立师,树人先树己。我们老师承担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必须要知行合一、师德垂范。

    这次主题学习,象春风,似喜雨,为老师们及时进行了洗礼,使其常思“师垂典则,范示绝伦”,常行吾日三省吾身。47中人不忘教育初心,为办人民满意教育,做有温度的新时代“筑梦人”进一步作出自己的努力。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5 合肥市第四十七中学 版权所有  皖ICP备10000608号  教育网站编JXQZ075号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五河路227号  电话:0551-5600799  邮编:23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