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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录用公费师范生公告
字体【 】 【发布日期:2020/4/24】 【来源:姚老师】 【阅读次数:次】

    合肥市第四十七中学是隶属于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的一所公办初级中学,坐落于合肥市五河路227号(一环内),区位优势明显。学校以“养成教育”为办学特色,重视教师专业化成长,努力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办学品质,加强师资力量,合肥市第四十七中学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地理、体育等学科优秀教师或录用以上学科公费师范生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录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2.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
5.所有报名老师必须是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除外)。

(二)资质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获奖学科与参加选调学科一致)
1.省特级教师或省教坛新星。
2.省级及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得者。
3.地市级(含)以上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
4.地市级(含)以上骨干教师(同时需获区级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5.地市级(含)以上优质课评比或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6.教育类博士。
7.公费师范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核进行选调。

三、选调方式
1.凡有意者,请将获奖证书、毕业证书、职称等资料(需证书原件拍照)于2020年5月8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1847672122@qq.com或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送至合肥市第四十七中学办公室。
2.资料审核合格后,学校组织面试考核;考核合格后,报庐阳区教体局按选调程序或公费师范生录用程序办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老师 13956002125,65600799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五河路227号


合肥市第四十七中学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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